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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记者获悉,长春海关所属珲春海关积极落实《长春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》,加快进口食品农产品检疫审批速度,优化通关流程,助力外贸企业提质增效。2023年上半年,珲春综合保税区进口水产品2.2万吨,货值2.5亿元。
据了解,支持具备条件的综保区对符合条件的进口食品农产品分别采取“抽样后即放行”和“先入区、后检测”监管模式,是《长春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》中具体措施之一,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,能够进一步便利企业物流运输,降低企业通关成本,推动食品农产品进口多元化。
据珲春老姬海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姬云山介绍,在海关采取“抽样后即放行”监管模式之前,货物须等待抽样检测结果出来后才能运送出区。如今,免除了卸货、装车、存储等几个环节,抽样后可直接运走,并且检测流程十分高效,切实为企业带来了方便和看得见的改革红利。
编辑:洪威
审核:钱洪涛
终审:于衍来